开元体育官方网站入口【猎银财税报】1037期: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开元体育、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开元体育、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开元体育、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不属于个人所得。是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福利费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除生活补助费等明文规定免个人所得税,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